山西的考试政策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什么时候开始实施这个问题困扰了不少家长。小编在文件里找到了答案,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学生开始实行,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的科目设置和考试形式都有详细规定。感兴趣的网友们跟着小编一同来下文看看吧

山西省教育厅印发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本办法从2022 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学生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办法规定了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也称等级性考试,以下统称为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和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成绩是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合格性考试以必修课程要求为准;选择性考试以必修课程和选择性必修课程的综合要求为准。并且山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学生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合格性科目覆盖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除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外的所有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14科。外语包括听力,物理、化学、生物学三科包括实验操作。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等9科,全省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采用闭卷笔试形式,其中外语加试听力。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语文科目考试时长为 90 分钟,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科目考试时长为 60 分钟,各科目满分均为 100 分。
普通高中在校学生首次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合格性考试不得早于高一下学期末,考试科目原则上不超过4门。高一下学期考试科目为化学、生物学、历史、地理;高二上学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思想政治。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和物理、化学、生物学的实验操作采取操作考试,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采取过程性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方式呈现。

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9科成绩按获得本次考试有效成绩的考生总数相应比例划分五个等级,位次由高到低为A、B、C、D、E,原则上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0%,D、E等级共25%。E等级为不合格,每次考试的E等级比例依据基本教学质量要求以及当次命题和考试等情况确定。
不合格的科目原则上提供 1 次补考机会,但不单独组织补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不合格的考生可报考下一次的合格性考试。合格的科目不得再报考。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选择性考试每年组织1次,全省统一组织,与全国统一高考同期进行。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等6科,由学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首先在物理和历史中选择1科,再从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中选择2科。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选择性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等6科,全省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采用闭卷笔试形式。每科考试时间均为 75 分钟,各科目满分均为 100 分。考试科目卷面满分值各为100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以卷面原始分呈现,再选科目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以等级转换分呈现,转换时设置托底保障基数。
浙江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什么时候实行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为了进一步加快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监测体系建设,推动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的有效实施和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结合浙江省普通高中教育发展实际,在认真调研论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订组织相应的考试。浙江省高中会考2013年正式结束。以此为基础,2013年浙江省首次实施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高中会考实施细则》等规定的通知(浙教基〔2009〕54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通知》(浙教基〔2012〕81号)精神,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浙江省普通高中会考办公室召开全省普通高中会考管理经验交流暨2013年1月会考报名工作会议,省教育厅教研室、省普通高中会考办公室缪水娟主任到会讲话,各设区市教育局会考办公室(考试院、考试中心)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总结交流全省各地2012年高中会考工作经验,研究部署2013年全省普通高中会考和学业水平考试工作。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其中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外语参加全国考试,其余科目实行全省统一考试。
2.考试内容:除外语外,其余科目只考必修内容。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科教学指导意见,制定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说明,规定各科考试具体范围和要求。外语考试范围和要求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规定。考试采用笔试形式,外语均含听力。
3.考试时间:考试一年安排两次,分别在1月和6月进行。2020级高一学生起,浙江学业水平考试按年级定时定科统一安排,同一年级统一科目统一时间开考。 语文、数学考试时间80分钟,外语120分钟,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各60分钟。
4.报考要求:普通高中在校生均须参加所有科目的考试,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各科考试。
学生高一第一学期不得参加学业水平考试,高一第二学期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不多于3门,高三第一学期结束前须完成各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每科一次机会,不合格者可继续报考。外语首次考试“一考两用”,成绩既用于评定学业水平等级又可用于高考。

5.考点设置:考试统一安排在标准化高考考点进行,一个考点同一科次考试使用的考场数一般不得少于15个,同一考点的考生需来自不同学校,考场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随机编排。
1.学业水平考试卷面分值:外语150分,语文、数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各100分。
2.学业水平考试评卷组织:评卷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
3.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呈现: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采用等级制,设A、B、C、D、E5个等级,E为不合格。以卷面得分为依据,A、B、C等按实考人数15%、30%、30%最接近的累计比例划定,E等比例不超过5%。经批准设立的内高班、内职班学生成绩等级单独划定。
实行个人成绩诊断报告制度。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和个人成绩诊断报告可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自行查询,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提供给考生所在学校。
4.学业水平考试等级认定:由外省转入、赴境外学习交流后回校、应征入伍、被大学提前录取的普通高中学生,未参加考试科目需认定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的,按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5.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有效期:2022年1月选考科目考试起,学业水平考试考试成绩当年有效。符合高考报考条件的考生,在有效期内自主确定所选科目的一次成绩记入高考总成绩。
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测试政策解读

新高考对学业水平测试的要求:普通高中在校生均须参加合格性考试,如参加高考,在高三年级还须参加选择性考试。考生的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合格,方可参加该科目选择性考试。
成绩呈现方式也作了调整。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9门科目每次考试的成绩合格标准,依据基本教学质量要求以及当次命题和考试等情况确定。

通用技术、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5门科目成绩的合格认定,另行规定。学业水平测试选择性考试中,物理、历史2门首选科目成绩以卷面分呈现,再选科目成绩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将卷面分进行等级赋分转换后,以等级成绩呈现。内地民族班在籍学生,其学业水平测试考试成绩单独划定。
学业水平测试也被称为“会考”。实行等级计分,分为4个等级,用A、B、C、D表示。只要等级在C和C以上就算通过。
学业水平测试是对高中生在校期间学习情况的全面检测。实行学业水平测试是为了加强对高中的课程管理和质量监控。同时,向高校提供更多有效的考生信息。
实行学业水平测试有利于促进高中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高校更加科学、自主地选拔人才。学业水平测试科目设置坚持基础性与选择性相结合原则,即有共同必修的科目,也有个人选修的科目,其中必修科目5门,选修科目2门。
1、学业水平测试必修学科:(各科原始满分为100)
(1)分~90分为A级;
(2)89分~75分为B级;

(3)74分~60分为C级;
(4)59分及其以下为D级;
学业水平测试单科C级及其以上的比例一般控制在95%以上。
2、学业水平测试选修学科:等级计算方法(各科原始分满分为120分,根据考生成绩按比例折换成相应的等级)
(1)A级为前20%(含20%)的考生(前5%为A+);
(2)B级为前20%至前50%(含50%)的考生(前20%至25%为B+);
(3)C级为前50%至前90%(含90%)的考生;
(4)D级为90%以后的考生。
各个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等级比例由各省(区、市)根据基本教学质量要求和命题情况等确定。一般来说,各等级在全体考生中所占的比例为A级占30%,B级占40%,C级和D级占30%(其中D级控制在3%以内)。成绩为“C”、“D”等级的学生在校期间可以重复参加同一科目的学业水平测试考试,成绩按高的一次记录,但记录等级为“B”。学业水平测试考试成绩为C申请重考的学生,应当承担试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