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高级经济师职称申报条件是准备参加评审的朋友们必须清楚的内容。副高级经济师职称不仅需要通过考试,还需要满足一系列申报条件才能参加评审。今天小编要说的就是这些条件,包括学历要求、工作年限、其他证书对应等等内容。感到兴趣的小伙伴们和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副高级经济师是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并通过评审之后获得的职称。但评高级经济师职称时,需要符合以下申报条件,才可以参加评审。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副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二)取得其他职业资格证书也可参加副高级经济师考试,具体如下:

1.取得中级会计师、中级统计师、中级审计师其中之一的,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2.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
3.取得税务师、资产评估师,符合中级经济师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的,也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
副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有破格条件,如果满足对应的条件就可以参与评审高级经济师,但是各地的职称评审的破格条件也是不一样的,比如北京要求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在经济专业领域取得的业绩成果或者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主持完成的经济专业领域相关研究项目、研究报告等,被省部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采纳并实施。除此之外,有的地区还要求有研发的科技成果转化,所以考生们在参加职称评审时,一定要以当地发表的职称评审公告为主。
高级经济师评审时间安排

高级经济师需要评审,高级经济师采取考评结合方式,按照人社部的考试要求,参加高级经济师考试合格且通过评审的人员,才能获得高级经济师职称。

高级经济师用评审,高级经济师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职称评定方式,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并在成绩有效期内通过评审者,才可获得高级经济师职称。高级经济师考试合格证明自考试通过之日起,在全国范围5年内有效。
高级经济师想要获得职称需要参加评审,但是各地区的评审条件有所不同,以北京为例,评审条件如下:
1、具有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掌握国内外现代经济管理方法并了解发展趋势。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经济工作实践经验,能够解决重要经济活动中的实际问题,提出有价值的政策性意见。
2、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博士研究生毕业之后,从事本专业经济工作满2年;硕士研究生毕业之后,从事本专业经济工作满7年;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获得中级职称之后,从事本专业经济工作满5年;大学专科毕业、获得中级职称之后,从事本专业经济工作满10年;已获得非本专业副高级职称之后,从事本专业经济工作满3年。
考生参加评审时以本地发布的评审通知为主。

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是否要收费及收费标准应看各地具体的评审通知,根据往年各地评审政策可知,各地高级经济师参与职称评审的费用均不同。大多数省市还是收取评审费用的,例如山东评审收费360元,重庆收费420元、深圳收费720元等,考生在参加职称评审时还是以本地评审通知为准,具体收费标准也要以各地发布的最新要求为准。
高级经济师评审申报条件辽宁大连版解读

第十三条凡申请参加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的人员,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高级经济职称考试,取得对应的成绩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

(一)第十四条学历、资历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职称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职称(含属性相近中级职称、职业资格,下同)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经济师职称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二)第十五条工作经历和能力条件
1.系统掌握经济工作专业理论、方法、技巧和相关政策法规。
2.能够设计实施经济项目或经济活动方案,推动经济活动有序合规展开,并取得较好的成果或经济效益。
3.工作业绩较为突出,能够指导助理经济师、经济师等参与经济工作的各类从业人员合理合规开展工作。
4.有较强的理论研究能力,能够开展经济工作政策、实务研究,创新经营管理理念和专业方法。
(三)第十六条业绩成果要求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2项以上条件(其中1-8条不少于1项,9-10条不少于1项):
1.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大、中型企业(单位)的经营管理工作期间,至少1年取得较高的经济或社会效益,或为企业(单位)的扭亏增盈做出突出贡献;政策性亏损企业(单位)不作盈利要求。

2.为大、中型企业(单位)大幅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决策水平做出主要贡献,并使企业(单位)取得较高的经济或社会效益,或获得国家级企业管理创新成果类奖排名前5名,或省级企业管理创新成果类奖一等奖排名前3名、二等奖排名前2名。
3.主持小型企业(单位)经营管理工作期间,连续3年为企业(单位)的经营管理和主要经济指标(如营业收入、盈利税收、单位能耗、人均产值等)达到省内同行业企业(单位)先进水平做出突出贡献。
4.主持高新技术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期间,连续2年为企业的经营管理和主要经济指标达到省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做出突出贡献。
5.主持1项以上市(厅)级以上重点项目,投产后达到设计指标。
6.完成1项以上市(厅)级经济项目(课题)或2项以上大、中型企业的中外投融资、企业改革、兼并重组等项目,研究成果被市(厅)级以上相关部门采用或取得较高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7.从事经济专业工作的业务骨干,对本专业有深入见解,提出有较高价值的建议或方案;对改进本单位(部门)工作,大幅度提高效率或效益做出较大贡献,或对行业的经济活动有较强的指导作用,或产生较高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8.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经济专业领域1项以上发明专利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推广应用后取得较高的经济或社会效益;或经济专业人员在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商标等知识产权的申请、运用、保护、管理、服务中发挥重要作用,取得较高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9.公开出版经济著作1部或发表在本领域的研究成果1项以上,获得同行专家认可并产生较大影响。
10.围绕重大经济问题,撰写有较高水平的专项调查报告、经济分析报告、资政建议、标准(规范)或重大项目的立项研究报告等2篇以上,并被相关单位(部门)采纳。
(四)第十七条破格申报评审条件
不满足第十四条学历、资历要求,取得经济师资格5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取得经济师资格满3年,在达到正常晋升要求的同时,经两名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级职称专家提供书面推荐意见,且工作业绩和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
1.作为主要完成人(等级内额定人员)完成的创新成果获省部级政府奖励或全国性社会力量奖励三等奖或相当奖励1项以上。
2.主持完成国家级项目1项以上。
3.在应对突发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中做出突出贡献并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
4.满足第十六条业绩成果要求的5项以上,并经业务主管部门同意。